2010年4月5日 星期一

【警告】引用本人著作請留意著作權

進來陸續有讀者反應,
在外面看到不少文章,原來出自於我的部落格。

本人文章僅同意以下方式轉載:
1.獲得本人同意並授權之商業轉載:目前有超越車訊之BoGi搏奇誌Hi5.TV情趣用品購物網,wola wola情趣生活館
2.註明原作者SallyQ以及出處之非商業性轉載。


若有讀者於網路上,發現違反以上兩點之SallyQ文章轉載,
煩請告訴我,謝謝。

6 則留言:

  1. Sally姐好慘阿
    就是有那種想坐享其成的人
    等著Sally姐的心得文
    拿來當廣告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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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回應一位匿名者:
    那篇文章我看了,
    對方寫的是Lily(按摩器),
    我寫得是Iris按摩棒,
    兩者產品不一樣^^
    不過還是謝謝您了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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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SallyQ小姐,萬安:
    垢面書生是我在聯合新聞Masturbation部落裏的筆名,爬的文字也是提倡手淫無罪,自慰有理,奈女性自慰心得取得不易,故懇請 SallyQ小姐同意本人於本人發表有關女生自慰的文章時,於第一行張貼「情趣用品界的玩咖 SallyQ 」使用心得之聯結。
    本人的自慰手淫部落,完全無商業之性質,望 情趣用品界的玩咖 SallyQ 首肯^o^謝謝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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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Sally姐好!!我是大陆的朋友,一直关注您的博文。这方面的文章大陆是盲点。不知道我可否转载您的文章到我的博客,一定会写清楚出处的哦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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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如果是非商業營利性質的博客,
    歡迎您轉載,
    也麻煩分享一下您的博客網址,
    大家交流唄 ^_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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